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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炎:河南汤阴新发现吴王诸樊剑考

2020-05-14    作者:曹锦炎    来源:小茶生

曹锦炎:河南汤阴新发现吴王诸樊剑考
    曹锦炎 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 
    摘要:河南汤阴新发现的吴王诸樊剑,是迄今唯一注明的诸樊在位时铸造的自用剑。结合已见著录的吴剑铭文,新出诸樊剑的铭文略有小误。铭文“自作元祀用”,记明此是诸樊继位吴王后的元年铸造的自用之剑。“云用云获,莫敢御余”“北南西行”,是吴王诸樊炫耀自己即吴国的武力强大。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南水北调工程,2018年对汤阴羑河东周墓地进行再次发掘,于春秋晚期墓葬(M1)中出土了一柄青铜吴王诸樊剑。这是迄今发现唯一注明的诸樊在位时铸造的自用剑,弥足珍贵,发掘简报已作了很好的介绍。

    剑作圆茎、宽从、菱形窄格式,喇叭状剑首,剑身中起脊隆起,前锷弧形斜收成三角形剑锋,通长43.3厘米。剑身正面以脊为中心,两侧各铸有一排铭文,共28字(图一):

曹锦炎:河南汤阴新发现吴王诸樊剑考

    工王姑癹者坂自乍(作)元用巳(祀),用云
    隻(獲),莫敢御余=(余。余)處江之陽,台(以)北南西行。
    其中右行文字除“工王”外皆作反书,“乍”字倒置;左行“余”字右下侧有重文符号“=”,斜置。铭文有错、漏之处(详下),这与制剑工匠的识字水平有关。
   《简报》已经指出,M1随葬铜剑的铭文与1963年安徽省淮南市蔡家岗赵家孤堆战国墓出土的工大子姑發诸樊剑的铭文相仿。为便于对照,兹将此剑铭文(图二)也抄录于下:
    工大子姑發反自乍(作)元用。才(在)行之先,云
    用云隻(獲),莫敢御余=(余。余)處江之陽,至于南行西行。
    铭文除其身份有别外,大意相同。需要指出的是,1983年于山东省沂水县诸葛乡略疃村墓葬中出土的一柄吴王剑(图三),铭文作:
    工王乍(作)元巳(祀)用。云
    隻(获)。江之,台(以)北南西行。

    虽然未注明吴王的姓名,但从铭文内容不难发现,此剑即汤阴新出吴王诸樊剑的省略,从书法看当是同一工匠所作。因此,可以肯定此剑也是诸樊继吴王位后所作。

    结合上述两剑的铭文,可以知道新出诸樊剑的铭文略有小误:“巳”字应置上一“用”字前,而下一“用”字前漏铸“云”字,且“云”字构形也有小误。现将此剑的完整铭文重新写出:
    工王姑癹者坂自乍(作)元巳(祀)用。[云]用云
    隻(獲),莫敢御余=(余。余)处江之阳,台(以)北南西行。
    下面对铭文涉及的相关问题加以讨论。
    “工”,春秋时吴国国名,即吴国。《史记》或作“句吴”,《吴太伯世家》:“太伯之犇荆蛮,自号‘句吴’。”河南固始出土的宋国铜器宋公栾瑚称之“句敔”。从出土及传世的吴国青铜器铭文来看,吴国国名写法异体较多,有“工”“工”“攻五”“攻”“攻敔”“攻吴”等,最后由“攻吴”省称为“吴”,各种写法皆是在特定阶段形成的,至于将“攻吴”写作“句吴”,乃是中原人记吴音的缘故。吴、五、、敔,及从“鱼”声的“”“”古音相同,系通假字。至今在吴方言中,五、吾、鱼这几个字的读音仍然与“吴”相同,上古音皆为疑母鱼部字,为双声叠韵关系。王,此处指吴王。春秋后期吴、越争霸,相继称王。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去齐卒,子寿梦立。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吴国称王始自寿梦。
    《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眜,次曰季札。”公元前561年秋九月,吴王寿梦卒,长子诸樊继位为吴王。
    带有吴王诸樊名字的青铜兵器,已见著录的有五件,分别是:
   (1)安徽淮南蔡家岗赵家孤堆战国墓出土的“诸樊剑”;
   (2)山西榆社出土的“诸樊之弟季子剑”;
   (3)湖北襄樊襄北农场山湾墓地出土的“诸樊之子曹魳剑”;
   (4)山东新泰周家庄墓地出土的“诸樊之子通剑”;
   (5)安徽六安九里沟第一轮窑厂41号墓出土的“诸樊戈”。
    除第一柄剑是诸樊身份尚为大(太)子作于寿梦为吴王时外,其余皆为诸樊已继位为吴王后他人所作之器。
    上述吴国兵器铭文所称的“姑癹”为吴国王室的氏称,其后两字为私名。淮南出土剑铭“姑發反”指吴王诸樊,学术界早成定论,但过去一直未明白其构名原则,众说纷纭,更没有认识到“姑癹”为氏称,“反”为私名。现在重新审视这几柄剑的铭文:(1)作“姑發反”;(2)作“姑癹反”;(3)作“姑癹”;(4)作“姑癹者反”;(5)及汤阴新出剑作“姑癹者坂”。(1)之“姑發”即(2)—(5)“姑癹”的异写,为氏称;“反”“反”“者反”“者坂”“”则为名字。其中(2)剑的“”字是在(1)剑的“”字上加注声符“舌”,从郭店楚简《緇衣》的“攝”字作“”分析,“”字从“聑”得声,读与“攝”同,古音“攝”为书母叶部字,“舌”为船母月部字,“者”为章母鱼部字,三字音近可通;(3)剑的“”即“反”字繁构(春秋战国时期地名或人名用字往往赘增邑旁),并由二字名省称为单名;(5)剑及汤阴新出剑的“坂”是“反”的通假字,“坂”从“反”得声,《隶续》十二《刘宽碑阴门生名》“蒲反”,洪适释为“蒲坂”,可证。而“诸”字本从“者”声,二字例可相通。故其名皆可以看作是“者反”的通假字。又,《淮南子·墬形训》载:“县圃、凉风、樊桐在昆仑阊阖之中。”《广雅·释地》作:“昆崘虗有三山,阆风、板桐、元圃。”“板桐”即“樊桐”异写,“板”从“反”声,是“反”可读“樊”之证。因此,“者反”读为“诸樊”完全没有问题。
    由此可以认定,“姑癹”为吴国王室氏称,“()反”“者反(坂、)”就是寿梦长子吴王“诸樊”之名,传世文献《左传》《史记》是用通假字来记录吴王诸樊的本名。
    “元巳”读为“元祀”,“祀”字从“巳”得声,例可相通。“元祀”即“元年”,《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陆德明释文:“祀,年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逸周书·柔武》:“维王元祀一月,既生魄。”
   “自作元祀用”,记明此剑是诸樊继位吴王后的元年即公元前560年铸造的自用之剑。
    云,句首助词。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三:“云,发语词也。”《诗·邶风·简兮》:“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又《诗·鄘风·君子偕老》:“子之不淑,云如之何?”可以参看。
    隻,即“获”之本字。《说文》:“获,猎所获也。”指田猎获得禽兽,《诗·秦风·驷驖》:“公曰左之,舍拔则获。”孔颖达疏:“舍放矢括则获得其兽。”也指攻战俘获敌人,《诗·小雅·出车》:“执讯获丑,薄言还归。”郑玄笺:“执其可言,问所获之众以归者。
    ”御,字同“禦,”抵挡,抗拒。《诗·邶风·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毛亨传:“御,禦也。”《楚辞·九辩》:“无衣裘以御冬兮,恐溘死不得见乎阳春。”王逸注:“御,一作禦。”《诗·小雅·常棣》:“兄弟阋于墙,外禦其务。”
    “云用云获,莫敢御余”,意思是说我用此剑作战攻获,没有人敢抵挡我。淮南出土剑铭文在这八字前还有“在行之先”四字,意思是攻战时处于行阵之前,即后世所谓的“先锋”,示其勇敢。淮南出土剑在制作时诸樊尚为太子,故有此语。而本剑铭文已注明诸樊为吴王,攻战时自可不必再充当先锋,故删去此语。
    “余处江之阳”之“江”,指松江。《国语·吴语》:“于是吴王起师,军于江北,越王军于江南。”韦昭注:“松江,去吴五十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越公其事》第十章亦谓:“吴王起师,军于江北。雩(越)王起师,军于江南。”古以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北为阳,水南为阴。可知铭文“江之阳”即指松江的北面,也就是《国语》及清华简所记的“江北”。按《史记》所载的太伯奔吴是历史传说,太伯本人也不大可能从陕西远奔到今江苏境内,但建立吴国的君主属于姬姓太伯家族的一支,司马迁所记还是应该可信的。春秋时期吴国的范围大致在今江苏镇江以东至无锡、苏州一带,《左传·哀公九年》:“秋,吴城邗,沟通江淮。”此年为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灭邗国后才开凿邗沟运河,势力扩展到长江以北地区。所以,铭文的“江”绝不是指长江。
    “以北南西行”,指征行的方向。春秋时期吴国所在的东面已是大海(东海),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吴命》记吴王夫差语:“余必攼丧尔社稷,以广东海之表。”也可佐证,因此唯有北、南、西三面皆是其扩张发展的余地。“古之大事,在祀与戎”,加之春秋不义战,攻城掠地便是头等大事。剑铭所称的“北南西”,北方指淮夷、群舒及齐鲁诸国,南方指越国、西方指楚国,是说这三方皆是我征行的地方,铭文实际上是吴王诸樊以此来炫耀自己也即吴国的武力强大。
    最后,简单谈谈此剑何以出土在汤阴羑河东周墓地的问题。
    吴王诸樊自作用的青铜剑出土于他国墓葬,不外乎战争掠获或赠送所得这两种主要情况。吴国是姬姓贵族建立在吴越蛮夷之地的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春秋中期吴越地区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晋国一直是吴国的后盾,除了与吴国同宗外,以吴国牵制楚国是其主要战略目的。据《史记·吴世家》记载,寿梦二年,晋侯派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出使吴国,“教吴用兵乘车,令其子为吴行人,吴于是始通中国。吴伐楚。”开始通吴于晋,此事亦见《左传·成公十年》记载。由于吴晋两国的这种特殊友好关系,吴国青铜器作为馈赠品而出现在晋地,自在情理之中。
    另外,吴国初期冶炼铸造技术不如晋国制造铜器历史悠久、工艺高超,因此不排除其重器是由晋国工匠代为铸造的可能性,汤阴羑河新出土和淮南蔡家岗出土的诸樊剑,皆是中原剑样式,而不是常见的吴、越王剑的剑身中央不起平脊,圆茎、凸箍、宽从式,或是证明。因而有些重器由于某种原因而留在晋地,也有可能。山西、河南等晋国旧地曾多次发现吴国有铭铜器,或许如此。例如《殷周金文集成》著录的几件吴王夫差铜鉴,编号10294传1943年河南辉县琉璃阁出土,或云出土于山西代县蒙王村;编号10295藏故宫博物院,20世纪50年代初期购自河南古董商万云路处,疑出河南;编号10296传光绪年间山西出土,原藏上海博物馆,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特别是1987年于太原第一热电厂扩建工程中发掘的东周墓葬中,曾出土铸有吴王夫差之名的特大型青铜鉴,便是很好的证明。
    (作者:曹锦炎 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19年第6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责编:荼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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