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整理的核心史料,均出自清同治七年(1868)《藤县志》,涉及卷之十七《人物志》、卷之二十一《杂记》等篇目,全程原文照录,不增删、不臆改,仅作繁体转录、简体断句与通俗解读。
【图】昭忠祠旧影 (图源网络,仅作示意)
本篇聚焦卓八之乱中殉难忠烈、义勇坟缘起及吴氏族人忠烈事迹。两县志所载的村堡沦陷始末背景,详见系列前篇:
一、文献来源
【图二】清同治七年《藤县志》・卷之十七 人物志
(二)简体断句:
……同治五年,奉上谕,照兵丁阵亡例,议给恤银,并入祀本籍府、县昭忠祠。
……吴详道,座垌村人,军功六品。咸丰十年,浔逆陈开纠同卓八父子攻陷村堡,时年二十九岁。见其父殿邦被贼捆掳,持械向前,奋击毙匪数名,遂被惨害。舍身救父,义烈可嘉。……(略)
(三)白话解读:
……同治五年(1866),吴详道忠烈事迹经逐级上报朝廷,奉旨按照士兵阵亡条例放抚恤银两,并准入祀梧州府、藤县昭忠祠,享受春秋常设祭祀。
……吴详道,藤县座垌村人,以团练御敌战功,叙授军功六品。清咸丰十年(1860)八月初九日,浔州起事叛匪首领陈开,纠合本地匪首卓八父子率众攻破座垌村堡。其时吴详道年方二十九岁,见父吴殿邦被匪众捆绑拘掳,毅然持械直前,奋力击杀数名匪寇,终因寡不敌众惨遭遇害。其舍身救父、临难不屈之节,被官府评定为义烈可嘉。
三、御堡殉难:义勇同归
(一)县志原文(两页拼接转录)

【图四】清同治七年《藤县志》・卷之十七 人物志
(二)简体断句
……(前略)
吴从道、吴汝金、吴汝光:此三名系十里村人,咸丰十年十一月,卓八攻十里村,与匪对敌毙命。
吴详道:军功六品,系团长殿邦之长子,常竭力办团。
吴定邦:军功八品,团长,历年出力办团。
吴宪文:监生,团长,屡次督办团务。
吴绍文:从九品衔。
吴惠政:耆老。
陈宗珠:甲长。
陈宗儒:甲长。
咸丰十年八月初九日,座垌堡破,居民被匪毙命,男妇一百九十一人,不能尽录,特记团长、甲长、绅耆数人。
方时英:队长,六品军功。
黄安芝:队长。
座垌堡破所招南勇,毙命者一百六十九名,不能备录,特记队长二人。
其余自军兴以来,或力战捐躯,或从容就义,或全家尽节,入祀昭忠者,尚有一千四百五十一人,不知其详,不能备载,以俟后之君子查明再为补入。
……(后略)
(三)白话解读
吴从道、吴汝金、吴汝光,三人均是十里村籍(自座垌迁居于此),清咸丰十年(1860)十一月,卓八率众攻打十里村时,三人在抵御匪寇时壮烈殉难;
吴详道:军功六品,团练团长吴殿邦长子,为团练骨干,常年尽心经办乡团防防务;
吴定邦:军功八品,出任团练团长,多年经办乡团防务,尽职出力;
吴宪文:监生出身,任团练团长,多次主持督办地方团务;
吴绍文:授从九品官衔;
吴惠政:乡里年高有德望的耆老;
陈宗珠:担任乡里基层甲长;
陈宗儒:担任乡里基层甲长;
清咸丰十年(1860)八月初九日,座垌村堡被匪寇攻破,抵御匪寇的村民男女殉难共计一百九十一人。因人数众多,无法一一备录。仅选其中的团长、甲长、乡绅耆老代表记名存史;
方時英:团练队长,叙六品军功;
黄安芝:团练队长;
座垌村堡御敌期间,从平南招募驰援的南勇,战殁者共计一百六十九人,姓名难以全部收录,仅记名两名带队队长。
自清咸丰年战乱兴起以来,凡奋力血战殉国、守义从容赴死、满门忠烈全家殉节,并准入祀昭忠祠享受官方祭祀者,尚有一千四百五十一人。因生平事迹散佚不详,县志难以尽数收录,留待后世有识之士考证详实,再行补录入史。
四、义坟缘起:陈延龄临危合葬
清咸丰十年(1860)八月初九日,土匪卓八勾结水上武装(艇逆)陈开部,攻破三江里座垌村堡,屠戮极为惨烈,有姓名可考的遇难者就达四百余人。署理知县陈延龄亲临现场勘验,将遇难者骸骨合众汇葬一冢,即为后世座垌义勇坟的官方缘起。
五、余匪窜扰:卓八袭劫十里村
(一)县志原文:

(二)简体断句:
清咸丰十年(1860)十一月,土匪卓八联合另一匪首刘成昌,率众攻袭劫掠十里村。
——由座垌迁居十里的吴从道、吴汝金、吴汝光三人,在抵御匪寇的战斗中壮烈殉难, 三人的姓名也被收录进县志的忠烈名单中 。
按:取自篇一志文补记:十一月二十五日,卓八再次攻打座垌,村民惊慌逃散,贼匪随后攻陷河村、篁地。吴从道、吴汝金父子战死;吴汝光全家男女十九人,连同亲属五人,全都被掳走,平南练勇驰援相救不及。
【图七】清同治七年《藤县志》・卷之二二 杂记
(二)简体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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