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贤秀墓保护管理规定
为加强省级文物吴贤秀墓的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活动,制订本规定。
一、成立由省、各市县吴贤秀文化教育基金会(研究会、宗亲会)负责人组成的吴贤秀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墓地的保护管理工作,今后吴贤秀墓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由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和实施。一起同心协力,共建一个优美文明的吴贤秀文化公园。
二、管理委员会遵循属地管理职责,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海口市吴贤秀文化研究会实施墓地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每年清明节期间设立捐款箱及专用收款码收取吴氏宗亲捐款,所有捐款全部用于墓地保护管理专用,支出时需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同意。
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与接待宗亲工作,负责对前来祭拜的各市县宗亲组织建立档案留存,便于今后的族谱记录和吴文化、至德精神、三在精神传承事业的发展工作。
四、按时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保持墓园的肃穆、庄严,保护好现有设施,严禁一切有损墓地的行为发生,并进行环境绿化、美化、优化的工作。
五、在文化公园的文化墙上宣传入琼始祖的族谱史料,让子孙后代正确了解海南吴氏的文化传承,正本清源。
六、清明节是祭拜先祖的最重要时节,为倡导绿色、文明、有序的祭扫新风尚,每年清明节制定祭扫工作方案,组织宗亲祭拜活动,引导宗亲按流程进行文明祭拜。
七、提倡文明祭祀,规范烟花炮竹燃放点,一定要做到火熄后人再离开,禁止乱扔祭祀物品,要自觉回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吴贤秀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吴贤秀文化教育基金会
2023年4月1日